農(漁)會為辦理前條第一項所定農民委託查詢業務,應辦理下列事項:
一、向主管機關申請使用農民福利資料管理系統之查詢權限。
二、建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遇有缺失時,應立即檢討改善。
主管機關同意農(漁)會依前項第一款規定申請之查詢權限後,應辦理下列事項:
一、於農民福利資料管理系統,保存農(漁)會查詢之電磁紀錄日誌。
二、對農(漁)會辦理之查詢業務,定期實施稽核。
農民退休儲金條例施行細則 第20條
第2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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