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退休儲金條例 第28條 法規:農民退休儲金條例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民輔導目 相關法規 農民退休儲金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四章 監督及經費 第28條 主管機關、勞保局、基金運用局、受委託之金融機構及其相關機關、團體所屬人員,不得對外洩漏業務處理上之秘密或謀取非法利益,並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為基金謀取最大之效益。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