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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民退休儲金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民輔導目

法規章節: 第27條

依第二十三條規定受委託運用、經營及管理農民退休基金之金融機構,發現有意圖干涉、操縱、指示其運用或其他有損農民利益之情事時,應通知基金運用局。
基金運用局認有處置必要者,應即通知主管機關採取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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