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天然災害致未產生經濟效益之農牧用地養殖用地及林業用地認定標準 第1條 法規:因天然災害致未產生經濟效益之農牧用地養殖用地及林業用地認定標準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民輔導目 第1條 本標準依社會救助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五條之二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