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條管理委員會應於年度開始前依據生產或銷售設備能量及供求關係等資料提出經營目標,交付經理人據以擬訂年度經營計畫,提經管理委員會通過後執行,年度終了,經理人應向管理委員會提出年度經營報告。前項經營目標,應報經主管機關核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