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科技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第2條 法規:農業科技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業科技目 第一章 總則 第2條 本辦法規定之事項,由農業科技園區管理局(以下簡稱管理局)與依本條例第八條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設立之分支機構或人員執行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