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 第34條 法規: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業金融目 第34條 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三月二十二日修正生效前,已承作之改善財務貸款,其貸款資格、期限、利率等條件,仍依修正前之規定辦理。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八月一日修正生效前,已依第八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承作之農民經營及產銷班貸款,其貸款資格、期限、利率等條件,仍依修正前之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