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條中央主管機關委託全國農業金庫辦理前條事項,應簽訂書面契約,載明下列事項:一、委託事項。二、委託期間。三、所需費用及支付方式。四、委託事項之管考。五、違反契約之處理。六、契約之終止及解除。七、不可抗力之範圍及處理。八、其他有關雙方權利義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