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保險法 第24條 法規:農業保險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業金融目 第七章 罰則 第24條 農會、漁會違反第六條第一項規定,未經主管機關許可而辦理農業保險業務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