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會漁會辦理農業保險業務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及管理辦法 第7條 法規:農會漁會辦理農業保險業務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業金融目 第7條 農會、漁會辦理農業保險業務,為維持有效之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運作,應配合採行下列措施:一、自行查核制度:由經辦單位人員相互查核業務實際執行情形。二、內部稽核制度:指定專人(下稱專責人員)負責查核並評估自行查核辦理績效,包括一般查核及專案查核。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