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會漁會信用部業務輔導資金融通及餘裕資金轉存辦法 第8條 法規:農會漁會信用部業務輔導資金融通及餘裕資金轉存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業金融目 第8條 信用部之業務經營,遇有重大偶發事件,農業金庫應即協助處理並報地方主管機關。其情節重大或違反法令規定者,地方主管機關應即擬具處理意見報中央主管機關處理,並副知金融監理機關或金融檢查機構、中央銀行及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