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農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 第10條 法規:財團法人農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業金融目 第10條 農險基金主管以上之人員異動,應於異動後十五日內報主管機關備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