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 第14條 法規: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畜牧目 相關法規 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三章 農產品管理 第14條 農產品之檢驗方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後公告之;未公告者,依序準用下列檢驗方法:一、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所定檢驗方法。二、國家標準。三、國際間認可之方法。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