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保護法 第22-1條 法規:動物保護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畜牧目 相關法規 動物保護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四章 之一寵物繁殖買賣寄養及食品業者之管理 第22-1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定期查核及評鑑寵物繁殖場、寵物買賣或寄養業者;其查核及評鑑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前項查核報告應定期公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