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設置辦法 第7條 法規: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設置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畜牧目 第7條 中央畜產會之董事及監察人,由主管機關自下列人員遴聘之:一、主管機關及農業相關機關人員。二、對畜牧產銷具有研究之專家、學者。三、相關畜牧團體及農企業界人士。依前項第一款遴聘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董事總人數之三分之一;依前項第一款、第三款遴聘之董事及監察人,其代表機關或團體出任者,應隨其本職進退。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