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畜保險辦法 第19條 法規:家畜保險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畜牧目 第19條 保險人、再保險人應設立獨立會計,記載家畜保險之業務及財務狀況。主管機關得派員檢查家畜保險業務及財務狀況,保險人、再保險人及其相關人員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