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條文
全文- 第8條保險人與再保險人責任額度及比率如下:一、保險人之自留責任額度為保險金額百分之六十。二、再保險人之共同負擔再保責任總額為保…
- 第9條家畜投保前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保險人不予承保。但經中央主管機關專案列入承保事由者,不在此限:一、受傷、畸形、惡癖、發育不全…
- 第10條被保險家畜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之責任:一、未經保險人之書面同意,遷移至家畜保險契約所載飼養場以外之場所…
- 第11條死亡保險契約之保險期間,豬為六個月,其他家畜為一年。運輸死亡保險契約之保險期間為一年。保險契約期間屆滿,要保人得繼續投保…
- 第12條被保險家畜由要保人依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之費率及條款,作定值約定之要保,並載於家畜保險契約。前項定值約定為契約上載明保險標的…
- 第13條保險人給付保險金時,應扣除被保險家畜因淘汰販售所得之價款或政府依法撲殺所給予之補償金。
- 第15條保險人或再保險人辦理家畜保險業務,於同一年度內個別險種之損失率達百分之八十五以上者,得向主管機關申請專案補助。前項損失率…
- 第16條保險人、再保險人應置獸醫人員或指定特約獸醫師,或請當地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區)公所獸醫人員協助辦理家畜保險業務…
- 第17條家畜保險之保險費率、最低基金額、各種準備金、最高保險金額、保險單條款及再保佣金率等,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前項規定,中央主…
- 第18條保險人及再保險人辦理家畜保險之基金及各種準備金,應由再保險人成立之家畜保險事業資金管理委員會,專戶管理及運用。保險人及再…
- 第19條保險人、再保險人應設立獨立會計,記載家畜保險之業務及財務狀況。主管機關得派員檢查家畜保險業務及財務狀況,保險人、再保險人…
- 第20條為推展家畜保險,主管機關得舉辦業務競賽,對於成績優良或業務推展有特殊貢獻者,予以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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