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 第93條 法規: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漁業目 第十一章 鰹鮪圍網漁船 第93條 鰹鮪圍網漁船應備有釋放意外捕獲海龜之手抄網。鰹鮪圍網漁船之圍網內誤捕或集魚器纏繞鯨豚類、鯨鯊或海龜時,船長應採取所有可行措施予以安全釋放,並填具報告表,於事實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報主管機關備查;報告表如附件二十九。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