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條鰹鮪圍網漁船進入或離開公海時,船長應填寫通報表,並於次日前,傳送圍網公會,圍網公會應於收件後次一工作日彙整後報主管機關備查;通報表格式如附件二十七。鰹鮪圍網漁船於公海漁撈作業總天數,達該年度年度公海作業天數上限百分之八十時,主管機關得限期令鰹鮪圍網漁船停止於公海漁撈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