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洋漁業條例 第45條 法規:遠洋漁業條例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漁業目 第四章 罰則 第45條 主管機關得公布依第三十五條第三項、第四項、第三十六條至第四十一條所為處罰之受處分者姓名或公司名稱、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地址、中英文船名、漁船統一編號及違規事由。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