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條 法規:漁業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漁業目 第1條 為促進漁業發展,特依漁業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設置漁業發展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同條第二項及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