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會選舉罷免辦法 第21條 法規:漁會選舉罷免辦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漁業目 第21條 漁會之選舉、罷免,選舉人或罷免案之投票人應親自憑國民身分證領取選舉票、罷免票,並在選舉人名冊或投票人名冊上簽名或蓋章。前項簽名或蓋章,以按指印代之者,應由指導員及發票員簽名證明。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