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漁會財務處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漁業目

法規章節: 第96條

漁會如業務量減少或人手不足者,其信用部之會計、出納人員得視實際需要兼辦其他部門之會計、出納事務。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