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會財務處理辦法 第58條 法規:漁會財務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漁業目 第八章 財產管理 第58條 財產管理由會務部門負責辦理登記、檢查、建卡、保管、養護、修繕、處分、移轉、調配運用、保險、核繳稅捐、產權維護等事項。前項之管理,必要時由會務部門委託使用單位負責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