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會財務處理辦法 第17條 法規:漁會財務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漁業目 第三章 會計科目 第17條 漁會會計科目採二級分類三級編號,其三級編號第一級為「大類」,第二級為「中類」,第三級為「總分類帳會計科目」。前項所定三級編號之科目與用人費用明細子目之分類編號及名稱,不得任意變更。但為業務擴充需要,得專案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增減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