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會法 第30條 法規:漁會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漁業目 相關法規 漁會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漁會法定公積公益金及各級漁會聯合訓練互助經費保管運用辦法相關 第六章 權責劃分 第30條 漁會以會員(代表)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會員(代表)大會休會期間,理事會依會員(代表)大會之決議策劃業務,監事會監察業務及財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