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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第15條凡成年之中華民國國民,設籍漁會組織區域內,合於下列資格之一者,經審查合格後,得加入該組織區域之區漁會為甲類或乙類會員:一…
- 第15-1條凡成年之中華民國國民,設籍漁會組織區域內,不合前條規定之從事漁業相關事業者,得加入漁會為個人贊助會員。凡依法登記之漁業相…
- 第16條上級漁會以其下級漁會為會員。下級漁會參加上級漁會之代表,由該漁會會員(代表)大會選舉;其名額由主管機關定之。下級漁會理事…
- 第16-1條漁會會員入會滿六個月以上者,得登記為會員代表候選人。但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登記;已登記者,應予撤銷或廢止:一、積欠漁會…
- 第17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為漁會會員:一、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二、受破產之宣告,尚未復權者。三、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四、…
- 第19條漁會會員除第二項規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出會:一、死亡。二、有第十七條第一款至第三款情形之一。三、喪失中華民國國籍。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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