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會出資或投資審核辦法 第7條 法規:漁會出資或投資審核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漁業目 第7條 漁會依本辦法出資或投資設立之股份有限公司者,應經會員(代表)大會全體會員(代表)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及出席人員三分之二以上之決議行之。前項經會員(代表)大會決議之出資或投資總額,得授權理事會一次或分次出資或投資。漁會依本辦法出資或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者,應於理事會及會員(代表)大會提出年度財務報告。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