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會出資或投資審核辦法 第12條 法規:漁會出資或投資審核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漁業目 第12條 前條代表漁會擔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除應符合公司法相關規定外,並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曾擔任相關主管職務或同等職務三年以上,成績優良者。二、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並曾擔任相關主管職務或同等職務六年以上,成績優良者。三、其他經歷足資證明其具備所擬任相關專業管理經驗五年以上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