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本條文有附件第6條漁會應依漁會編制員工職務劃分表(如附表一),就其需求設置各種編制員工職務,分別掌理各部門工作。
- 本條文有附件第7條編制員工職務區分十三等級,各種職務應具等級,依漁會編制員工職務歸級表(如附表二)辦理。
- 本條文有附件第8條漁會每年最高編制員工員額,依漁會最高編制員工員額及提撥用人費比率表(如附表三)及漁會年度總收益核算表(如附表四)擬訂,報…
- 第9條漁會依業務需要及員額,得設部、場(廠)、辦事處、股,並依下列方式辦理:一、部(股):(一)未滿三十人,得分股辦事;每股不…
- 第10條漁會編制員工員額比率,依其職等及進用,規定如下:一、第六職等以上:不得超過核定編制員額百分之三十。二、技工、工友:不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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