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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漁港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漁業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第一類漁港之規劃、建設,由中央主管機關擬訂漁港計畫,報請行政院核定後施行。
第二類漁港之規劃、建設,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訂定漁港計畫公告施行,並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前二項規劃涉及土地使用分區或用地變更者,依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或國家公園法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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