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條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公正第三方:指經主管機關認可之下列機構之一:(一)日本地區:1.日本新檢株式社。2.日本海事檢定協會。(二)日本以外地區:取得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TAF)品質管理系統認證之驗證機構。二、運搬船:指從事漁獲物運搬業務,將魷釣漁船之漁獲物轉移至己船,並搬運至港口之下列船舶:(一)我國籍運搬船:領有我國漁業執照之漁獲物運搬船。(二)非我國籍運搬船:貨櫃輪以外,領有非我國之船籍國有效國籍證書之漁獲物運搬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