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赴北太平洋從事秋刀魚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第46-1條 法規:漁船赴北太平洋從事秋刀魚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漁業目 第九章 附則 第46-1條 秋刀魚漁船赴北太平洋漁區作業,不得於海上丟棄漁具。漁具因不可抗力因素掉落海中者,應盡一切合理努力拾回。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