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南方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漁業目

法規章節: 第35條

漁獲返國銷售組漁船應運返國內之南方黑鮪漁獲物,應於次年度三月三十一日前運抵國內,並不得出口。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