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條觀察員死亡或落海失蹤停止搜救時,船長應立即停止漁船作業,中央主管機關應命令該船直航返回指定之港口接受調查。觀察員傷病嚴重致其健康安全受威脅時,船長應立即停止漁船作業,並協助觀察員離船接受適當之醫療照護。觀察員遭受攻擊、威脅、恐嚇或騷擾時,中央主管機關得命令漁船立即停止作業,限期直航返回指定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