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近海白帶魚產銷輔導及漁船運搬作業辦法 第2條 法規:沿近海白帶魚產銷輔導及漁船運搬作業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漁業目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沿近海白帶魚:指由定置漁業、特定漁業漁船於我國內水、領海或專屬經濟海域捕撈之白帶魚。二、白帶魚運搬船:指依本辦法規定申請許可,供運搬沿近海白帶魚使用之漁船。三、船團:指由捕撈沿近海白帶魚之定置漁業、特定漁業漁船(以下簡稱船團漁船)與白帶魚運搬船組成,共同合作從事白帶魚漁業。 本條定義的名詞 沿近海白帶魚 白帶魚運搬船 船團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