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第27條 法規:太平洋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漁業目 第五章 漁獲證明文件 第27條 漁業人銷售太平洋黑鮪時,應提供填妥交易流程資訊之內銷黑鮪證明書予買受人。每一買受人於銷售太平洋黑鮪時,應詳實填寫出售重量後,將內銷黑鮪證明書提供予次一買受人。同尾太平洋黑鮪分批販售時,內銷黑鮪證明書得以影本分別載明出售重量,提供予次一買受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