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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第7條從事太平洋黑鮪漁撈作業之鮪延繩釣漁船,每年度船數以六百六十艘為限。前項船數限制,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調整之。
- 第8條從事太平洋黑鮪漁撈作業之鮪延繩釣漁船,應裝設船位回報器。
- 第9條漁業人所屬鮪延繩釣漁船申請從事太平洋黑鮪漁撈作業許可者,應填具申請書(格式如附件二)於每年一月一日至一月三十一日檢附下列…
- 第10條核發鮪延繩釣漁船太平洋黑鮪作業許可之優先順序如下:一、第一順位:前一年度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從事捕撈太平洋黑鮪作業,有作業…
- 第12條鮪延繩釣漁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漁業人得檢具第九條規定之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作業許可,不受第九條申請期限規定之限制:…
- 第13條漁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核發鮪延繩釣漁船太平洋黑鮪漁撈作業許可:一、犯本法或遠洋漁業條例所定之罪,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
- 第14條申請作業許可案件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者,核發太平洋黑鮪作業許可,許可期間為自核發日起至當年度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且不得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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