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遊樂區環境美化清潔維護費及遊樂設施使用費收費標準 第3條 法規:森林遊樂區環境美化清潔維護費及遊樂設施使用費收費標準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林業及自然保育目 第3條 森林遊樂區遊樂設施使用費收費基準如下:一、停車場:大型車每輛新臺幣六十元至一百元、小型車每輛新臺幣三十元至一百元、機車每輛新臺幣十元至二十元。二、機械遊樂設施:每人次新臺幣一百元至三百元。三、住宿設施:收費基準如附表。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