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以外之樹木普查方法及受保護樹木認定標準 第5條 法規:森林以外之樹木普查方法及受保護樹木認定標準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林業及自然保育目 第5條 森林以外之群生竹木、行道樹或單株樹木符合第二條各款情形之一者,任何人得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向樹木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報,進行受保護樹木之認定程序。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