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場登記規則 第17條 法規:農場登記規則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糧目 第17條 農場停辦時,應於一個月內申報原發證機關註銷登記證。原發證機關註銷登記證時,副本送上級主管機關備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