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販運商輔導管理辦法 第8條 法規:農產品販運商輔導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糧目 第8條 商業登記機關於販運商辦理停業、歇業、解散登記時,應通知發證機關,並由發證機關通知繳回販運商許可證及其副證。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