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販運商輔導管理辦法 第7條 法規:農產品販運商輔導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糧目 第7條 販運商許可證之有效期間為自發證之日起六年。期滿前三個月內,販運商得檢附原許可證,並繳納費用後,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換證。販運商許可證副證之有效期間,依販運商許可證之有效期間為準。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