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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民團體共同運銷輔導獎勵監督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糧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共同運銷事業計畫書應詳載左列事項:一、預計全年運銷期別、種類(或品種)及數量。
二、運銷組織與訓練。
三、運銷地區。
四、運銷方式及運銷作業中各項工作之規定。
五、運銷費用及貨款計算。
六、週轉資金之籌措。
七、人事配置。
八、運銷基金或互助金之設置。
九、意外事故之處理。
十、其他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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