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管理辦法 第9條 法規:進口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糧目 第二章 進口審查及管理 第9條 進口業者進口及販賣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相關之紀錄與文件,應至少保存一年。但產品標示有效日期者,應至少保存至有效日期屆滿後一年為止。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