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管理辦法 第18條 法規:進口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糧目 第四章 附則 第18條 為辨識申請人依本辦法所提文件及內容之真偽,中央主管機關得洽請我國駐外館處、相關國家或組織協助查證。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