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品種性狀檢定及追蹤檢定之委任或委託辦法 第5條 法規:植物品種性狀檢定及追蹤檢定之委任或委託辦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糧目 第5條 受檢定之品種如生長環境條件特殊,難以在檢定機構進行檢定者,審議委員會得指定條件由品種權申請人或品種權人負責栽培管理,由檢定機構派員至栽培場內進行現地調查,並負監督栽培管理過程之責。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