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品種性狀檢定及追蹤檢定之委任或委託辦法 第2條 法規:植物品種性狀檢定及追蹤檢定之委任或委託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糧目 第2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辦理本法第二十條及第三十三條規定事項,得委任所屬機關或委託其他研究機構(以下簡稱檢定機構)執行性狀檢定或追蹤檢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