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品種及種苗法施行細則 第8條 法規:植物品種及種苗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糧目 相關法規 植物品種及種苗法母法 第8條 因繼承、受讓品種申請權或品種權者,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之:一、繼承:死亡及繼承證明文件。二、受讓:讓與契約書或讓與人出具之證明文件。公司因併購而承受者,其併購之證明文件。前項繼承或受讓為品種權者,應提出品種權證書。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