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品種及種苗法施行細則 第23條 法規:植物品種及種苗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糧目 相關法規 植物品種及種苗法母法 第23條 依本法第六十一條規定發給之品種權證書,應載明下列事項:一、品種權人姓名或名稱。二、植物種類、學名及品種名稱。三、權利期間。四、品種權為共有時,各共有人之持分。五、證書號碼。六、發證日期。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